應修學分數:27.0
學程選課別:系核心學程(必修)
學程重要事項:1•「和聲學(二)」之先修課程為「和聲學(一)」。 2•「對位法(二)」之先修課程為「對位法(一)」。 3•「曲式學(二)」之背景科目為「曲式學(一)」。 4•「樂曲分析(二)」之先修課程為「樂曲分析(一)」。 5•「音樂基礎能力培養(二)」之背景科目為「音樂基礎能力培養(一)」。 6•「西洋音樂史(二)」之背景科目目程為「西洋音樂史(一)」。 7•「西洋音樂史(三)」之背景科目為「西洋音樂史(二)」、「西洋音樂史(一)」。 8•「西洋音樂史(四)」之背景科目為「西洋音樂史(三)」、「西洋音樂史(二)」、「西洋音樂史(一)」。 9..學生參加音樂學系主辦「音樂基礎能力培養分組考試-A級」達到95分(含)者,得免修「音樂基礎能力培養(一) 」、「音樂基礎能力培養(二)」系核心課程。所缺學分應於「音樂表演學程」、「音樂教學學程」、「跨域創新音樂影像主題學程」中任選修2學分補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