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修學分數:8.0
學程選課別:系核心學程(必修)
學程重要事項:1.修讀音樂術科主修課程需依「 音樂學系專業領域術科課程修讀作業要點 」辦理。 2.單項樂器主修需修足(1)~(8)共計8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