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修學分數:21.0
學程選課別:系專業選修學程(選修)
學程重要事項:1.專題研究(一)、(二)、(三)需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修習,該學程歸屬亦由指導教授認定之。 2.非本系所開設之課程至多可抵6學分。 3.奈米與光電科學組必選奈米與光電物理學程。 4.近代物理、電磁學(一)、電磁學(二)及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課程,本系學生皆不予抵認學分數。 5.應用數學演習(一)、應用數學演習(二)、力學演習(一)及力學演習(二)四門課程,不計入本學程學分,但得計入畢業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