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修學分數:22.0
學程選課別:系專業選修學程(選修)
學程重要事項:1.修課規範必須依照教育部職前師資教育科目規定,在本學程所列學分表中,其中必選除資優教育概論、創造力教育 、資優教材教法、資優學生心理輔導與情意教育,合計必選10學分,其餘選修10學分為資優基礎科目與延伸探討論 題等科目。 2.本學程最低修課學分數為22學分,除依據第1點之規定外,可另外自學程科目學分表中,自由選修其他科目以取得 本學程之資格。 3.有鑑於目前國小各類資優班,重視各學門知識理論、藝術才能等,建議欲取得資賦優異類教師資格者,應輔修各類 學門相關學系學分,增強自我專業知識與能力,以利未來擔任資優班教師之專業資格。 4.依教育部所訂【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】, 國小資賦優異類特教教師所需修習之課程規範, 說明如下:  『A 』:一般教育專業課程(10學分)。  『B1』:身心障礙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基礎(至少選修9學分)。  『B2』:身心障礙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方法(至少選修9學分)。  『B3』:身心障礙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實踐(至少選修10學分)。  『B4』:身心障礙類組特殊需求、調整課程(至少選修10學分)。  『B5』:身心障礙類組專門課程-註記次需求: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(至少選修12學分)。  『B6』:身心障礙類組專門課程-註記次需求:輔助科技需求專長(至少選修12學分)。  『C1』:資賦優異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基礎(至少選修9學分)。  『C2』:資賦優異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方法(至少選修9學分)。  『C3』:資賦優異類組特殊教育專業課程-教育實踐(至少選修10學分)。  『C4』:資賦優異類組特殊需求、調整課程(至少選修10學分)。